序号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实施日期 |
1 | GB 18581-2020 | 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 2020/12/1 |
2 | GB 18582-2020 | 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 2020/12/1 |
3 | GB 24409-2020 | 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 2020/12/1 |
4 | GB 30981-2020 | 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 2020/12/1 |
5 | GB 33372-2020 | 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 | 2020/12/1 |
6 | GB 38508-2020 | 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 | 2020/12/1 |
2020年12月1日起,以上6项国标开始生效实施。上述标准均是国家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遵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上述新标准,均属于国家强制性标准。发布至今,已近半年,12月1日日是正式实施日期,不再有多余的过渡期。
对应环境法律风险方面,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的原材料和产品,含有挥发性有机物并不符合标准的,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将面临被行政处罚的风险。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生产、销售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的原材料和产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是进口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的原材料和产品的,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由海关责令改正,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走私的,由海关依法予以处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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